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r《工伤保险条例》r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r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r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r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r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r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