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发起损害利益责任纠纷,通过判决,将款项还给,利息也可以追回。这种案子我做的非常多,根据以往经验,有可能会发现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者职务侵占罪。提问者使用了“法人”这个词,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是指法律拟制的“人”,提问者还使用了“法人妻子”,只有自然人才会有妻子,因此提问者称的“法人”应该是指的“法定代表人”。
一、违反忠实义务与损害利益责任纠纷法定代表人私自把钱转到其妻子个人账户上,此种行为违反了对的忠实义务,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的监事发讼。如果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的监事拒绝诉讼,股东可以在自请求之日起30日后直接发讼,这属于股东代表诉讼,案由为“损害利益责任纠纷”
二、从什么都不知道到有确凿的证据提问者在追问的时候称,只是看到了银行对账单和会计凭证,没有证据怎么办。现实中,我做过的案子中,绝大多数股东,尤其是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对情况一无所知,除了知道自己向一家投资了,其余的什么都不知道,在此种情况下,法律专业人士根本没办法直接维护小股东的权益,所以必须帮助这些股东从什么都不知道这个阶段进入到有确凿证据阶段,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利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通常我们是申请调取银行对账单(必须是含对手信息的),必要时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做损害利益责任纠纷的案子时,几乎每次都这么做。因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案件的关键就是调取证据。不建议审计,因为审计的费用很贵,其实也没有权力进行审计,另外审计的可行性很差。
三、关于涉嫌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问题如果资金被用于个人消费,且达到一定的数额,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在以往的案件中,有的用于购车,有的用于购房,有的用于还信用卡等等情况都有,都属于个人消费的范畴,这里不详细介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