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有四个方面:
(一)商业贿赂的主体 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罪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1款对于行贿人作出了规定,即“经营者”,但对于人未作规定,作为行贿人的经营者,当然是指交易对方实施交易行为的人,经营者的员工执行职务时实施的行贿行为也是经营者的行为。
(二)商业贿赂的客体 商业贿赂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市场竞争秩序。经营者进行商业贿赂一般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推销其在竞争中不一定能占优势地位的商品;有时经营者进行商业贿赂是为了抢购到在竞争中本不能买到的紧俏商品或原材料;或者为了获得交易上的便利和优惠条件。
(三)商业贿赂的主观方面 商业贿赂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者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而为他人提供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行贿者则是为了争取本不应当或不可能,或不一定得到的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而给付财物等等。行为者的主观目的都是为了非法利益而故意所为,行贿、都是出于自愿而进行的行为。
(四)商业贿赂的客观方面 商业贿赂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人索贿或非法接受他人的财物和行贿人为了获取商业利益(不管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只要把贿赂作为获取利益的手段即构成商业贿赂的行贿)而向人给付财物等的行为。 人只要,就成立,属于行为犯。行贿交付或提供贿赂的时间,不论是人为行为人谋取交易机会和条件在前或在后,不影响行贿的成立。另外,只要向交易相对人行贿,不论行贿的目的是否达到,都是行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