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合同解除函要怎样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或出现法定事由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提出解除合同需要通知对方,那么怎么通知呢?
致某某公司:
贵司与我两司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了《某某协议》,约定:(协议相关内容)我司在协议签订后即按协议规定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履行情况),但是贵司仍未履行自己的相关合同义务。期间,经我司与贵司多次沟通,贵司均一直拖延搪塞,至今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并且,贵司从未主动向我司通报关于履行合同相关义务的计划。贵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上述《某某协议》约定,构成根本违约,也伤害了合作双方之间的信任。
现我司根据协议第几条郑重向贵司通知如下:
1、贵我两司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某某协议》于贵司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解除;
2、贵司应在收到本函之日起某日内给付所欠我司货款及相应利息损失。若贵司未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给付所欠我司货款及相应利息损失,我司将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届时贵司不仅需向我司给付上述货款及利息,还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