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一审的《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超过15个自然日(遇到节假日顺延),即生效,当事人不能就同样事实另行。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上诉期只有7日。这个期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的
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过了15天,即使付费也不行。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