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去咋判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经合法传唤,作为被告的女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属于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可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至于是否会判决离婚,还要由根据审理情况来判决: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则会判决离婚;如果认为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可能的,则仍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但是,在正常情况下,因被告不到庭,相当于放弃了不同意离婚的主张,一般应该判决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