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一般是男方)认为另一方生育的孩子为双方的亲生子女并尽抚养义务,但离婚后才发现,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子的无过错方,可以确认非亲子关系,并请求返还所支付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的权利行使期限无过错方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权利行使须在法定期限内。但实践中无过错方对非亲子关系事实的知情时间是不确定的,往往知情时已超诉讼时效,如此对无过错方显失公平。法律应针对非亲子关系明确相关权利和责任,规定无过错方的权利行使期限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非亲子关系事实时起算。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男方在受欺骗、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
2、《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您的前夫在发现孩子非亲生的情况下是有权要求您返还孩子的抚养费等。如何返还抚养费抚养费的返还期限是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只计算离婚后支付的孩子的抚养费对于该问题,法律尚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尚需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