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规定: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指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本案中,谭某虽然是在校大学生,系农村户口,但他已经稳定地在城市学习生活,其主要生活、消费均已发生在城市,故其死亡赔偿金应参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