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判决。如果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在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在实践中,可以在财产分割时提出,也可以另行赔偿。根据损害程度和经济收入状况确定。同时,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如一方根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要求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