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住院生活费补贴。护理费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职工护工费停工留薪期和伤残鉴定后不同。
一、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
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的,应当从所在省市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水平,比照同类情况办理。
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