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但未达12分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学习和审验。
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持有B2驾驶证的自出具处罚书三十日内应当办理降级换证业务(B2降为C1)。
3.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没有违章(有违章需要处理完)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比如说
10.1号驾驶证年审,只要
10.1号之前驾驶证没有违章(有违章需要处理完),不满12分,驾驶证到
10.1号自动清零,不会计入下一记分周期,不过驾驶证记分超过12分,或有违章未处理就会计入下一记分周期。
4.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拓展:上当地的公安交警网,进入“信息查询”网页,选择“驾驶员信息查询”有七项,其中有“交通违章查询、满分情况查询”,输入你要查的身份证号码和驾驶证档案编号(广东省的需输入其驾驶证档案编号),再输入你的姓名,所有数字输入正确即可查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