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所说的,是诈骗罪的共犯,也就是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现在共同犯罪行为可以分为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你所说的中间人,可以是进行其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如果你说的牵线搭桥的介绍人没有诈骗罪的犯罪故意,那就不是共同犯罪,自然也就构不成诈骗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