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刑事诉讼法中延期审理用裁定还是决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中延期审理是用决定。例:《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1款: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