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对裁定不服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并通知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除了刑事案件立案没有规定立案时限、接收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应当接收状,可以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必须受理、综上,不予受理,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对于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3,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4、《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不接收状,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不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状内容的。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状,应当登记立案,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不符合条件的,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