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伤残因道路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所致的精神残疾。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颅脑损伤后,大脑功能出现紊乱,出现不可逆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的精神紊乱和缺损,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精神障碍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又称精神疾病。精神伤残程度本技术规范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的精神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一级到第十级。进行精神伤残程度评定时,首先应评定被评定人的精神状态,根据CCMD-3或ICD-10进行医学诊断;在确认被评定人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基础上,考察精神症状对被评定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等的影响,根据受损程度评定精神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