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车损评定鉴定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步: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2名以上经有资质的评估人员进行评、鉴定。
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公章事故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