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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经营权转让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0-09-19 吉林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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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是指承包人对承包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村民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享有占有土地自己使用、收益和在一定范围内处分经营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称村民。村民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基于成员权,每个村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都享有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农村福利性质,不论长幼,不论男女,凡村民人人有份,且每人有一份,它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民事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而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土地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集体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村民,村民就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允许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农民集体对该土地享有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的使用权发包给村民,村民对该土地享有使用权。
    村民通过土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是一种用益物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村民可以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放心地投入,精心地耕作,换得丰硕的收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物权,具有流转性。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只有第二、三产业发达、大多数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的地方,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总体上看,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目前尚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定要严格条件,慎重进行。
    全文
    12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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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经营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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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转让标的。2、转让期限。3、转让费。4、支付方式和时间。5、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6、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7、违约责任。8、生效条件。9、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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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的三种类型具体是哪三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转让的种类主要包括:
首先,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大小,可以将其划分为合同的整体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两种形式。
其中,合同的整体转让,即为当事人将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权利、义务或者仅将合同义务全权转让给第三方;
而合同的部分转让则是指当事人将合同所规定的部分权利、义务或者仅将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其次,根据合同转让的具体内容,我们还可以将其细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并转让三种情况。
其中,合同权利的转让,也被称为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而合同义务的转让,则被称作合同债务的担负,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承接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并转让,亦被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一般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拥有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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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当集资者出于不法企图并通过欺诈手段进行集资活动时,只要涉及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之一,即可被判刑患上集资诈骗罪:
首先,个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的;
其次,若是组织团委或其他团体等机构开展集资诈骗活动,并且其所骗取的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的。
对于个人犯有集资诈骗罪的情况,依照我国刑法关于此项犯罪的严格规定,法院通常将会判处罪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款在人民币两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若集资诈骗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则将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处以罚款在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而当集资诈骗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涉案金额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法挽回的重大经济损失时,罪犯将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在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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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受让方,协议双方基于法律基础上提出的相关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签字盖章,写清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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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诽谤罪受害主体单位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欲构成诽谤罪,需具备诸多严重情节,诸如:
连续捏造事实进行诽谤;
构成重大损害他人名誉、人格之事实;
对诽谤之事产生严重负面争议的;
从而诱使他人罹患心理疾病乃至引发被害人自杀等极端情况。
对于诽谤罪应如何量刑,须视具体情形而定:
第一,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第二,仅在被害人提出控诉时,法院方能审理此案,但如涉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及危害国家利益者则除外;
第三,"告知才得以处理"是指若诽谤罪名成立,且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被害人才有资格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诽谤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侮辱罪相类似,均为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
其次,在犯罪客观层面,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事实,旨在贬损他人人格、名誉,程度严重,情节恶劣的行为;
最后,作为犯罪主体,诽谤行为必须由一般主体实施,同时鉴于此罪属于故意犯罪,行为人显然明知自己散布了足以破坏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且明知如此行为可能引发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后果,甚至蓄意希冀这样的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土地征收与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为了满足军事和外交活动需求而必须占用的土地;
其次,为政府组织开展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所必需;
另外,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所需占用的土地亦在此列;
同时,为实现扶贫搬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的体现;
此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同样属于公共利益范畴;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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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让方:受让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位置。第四百六十四条:使用期。第六条:转让费。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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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不同意债权转让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债权转让债务方是否同意及其可能出现的情况,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债权转让通知对于债务方具有高度的效力,即使债务方对该转让表示抵触,亦无法阻止其效力的实现;
其次,债权人除了在满足特定合同性质或者法律规定的不可转让事项,以及特定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的不可转让事项之外,均有权自主决定将其所持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无需征得债务方的同意;
最后,债权转让必须向债务方发出明确的通知,否则,该转让对债务方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限制条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主体角度来看,虽然合同债权可以被转让,但是并未对转让的主体进行严格的限制,这意味着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债权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转让方式,都有权利按照自身的意愿来处理其所持有的债权;
其次,从客体角度来看,合同的客体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某种行为;
最后,从内容角度来看,依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在签订合同之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项下的权利,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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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包括:1、甲乙双方签名或单位公章。2、应注明土地的位置、面积、作什么用。3、费用及支付方式。4、双方的权利及义务。5、有效合同的份数。6、生效条件。7、其它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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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经营异常是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经营状况异常的问题时,通常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失误或不当行为造成的:
首先,企业未能在各自应当提交年度报告信息的规定期限内进行公示,这将导致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中;
其次,如果企业未能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期限公示与自身相关的企业信息,也同样会面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风险;
再者,若企业在公示信息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制造虚假内容,那么也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内;
最后,如果企业在登记注册时所提供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被有效联系到,那么同样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被列入经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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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N集团与上汽集团合资经营案
GKN(Guest,Keen&Nettlefolds Ltd)创建于1759年,为世界500强企业,多项制造业务为全世界第一,1988年进入中国。1988年,吉凯恩与上汽在中国成立的合资经营企业上海纳铁福传动轴邮箱公司〔“SDS”〕,已经成为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领先企业,占有中国汽车行业传动系统市场的多数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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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脑租赁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正当合法的申请并取得网络营业执照的步骤是:
首先,注册成为新用户。
第一次在邮箱或网站上尝试申请全流程在线商业注册服务的时候,需要在商业登记机关的官方网站上根据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同时需要填写真实且准确的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
接下来,使用数字证书来进行身份的验证,这就意味着全流程在线登记系统将会自动与数字证书发证机构进行联网,以此来核实个人身份的真实性,并最终完成用户身份的确认。
其次,进行网上申请。
当申请人成功注册并登录后,他们需要选择想要申请的业务类型,然后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公司章程、股东决议以及任免文件等电子资料。
随后,申请人及其相关的签字人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对这些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
无论是在远程还是异地,申请人及相关签字人都可以完成以上的操作。
再次,受理、审核和决定。
当商业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如果发现材料齐全,那么他们应该予以受理,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登记的决定。
最后,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者电子登记通知书。
当商业登记机关完成了核准登记的工作后,他们会通过网络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在全流程在线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的副本或者电子登记通知书,当然,申请人也可以免费向商业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纸质的营业执照或者纸质的登记通知书。
此外,还需要存储电子档案。
在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以后,商业登记机关会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来保存商业登记的电子档案,这个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拥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相向转弯的两车谁负全责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的相关说明如下:
若在交汇处发生碰撞,将由跨压道路中心线的一方承担起所有责任;
对于尾随事故,需由后续车方负责承担全责;
若违反了车辆通行法规,需由明显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承担全责。
当双方同时负有明显或非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则属于同等责任,在此情况下,应在交强险的赔偿额度范围内进行相互赔偿,如超过该额度,则各自承担50%的责任。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车祸发生时双方都处在跨越线路调头的状态,且都存在违规行为,那么这种情况适用于双方同责的情形,即按照同等责任进行相互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承包权和经营权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我国国土上的森林、山脉、草原、荒漠、湿地以及水域等各类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但可依法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进行使用。
在此过程中,国家尊重并保障使用者对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和所得收益的权利。
同时,使用单位亦需承担起管理、维护及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
2.对于我国境内的矿产资源,其所有权同样归属于国家,但可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进行开采,同时也允许公民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进行采掘。
在此过程中,国家将坚决保护合法的采矿权益。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集体有权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但由集体实际使用的森林、山脉、草原、荒漠、湿地以及水域等资源进行承包经营。
这种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依据法律规定,通过签订承包合同予以明确。
4.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国家所有的矿产、水流,以及国家所有且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脉、草原、荒漠、湿地以及水域等资源,均不得进行买卖、租赁、抵押或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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