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感情不和闹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签订后,老公反悔,不同意离婚,不同意财产分割,也不配合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无奈,我正准备至当地人民。我的问题是: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人民会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判决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离婚协议应当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如果一方反悔没有配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那么该离婚协议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同时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且其中的财产关系的生效与否依附于人身关系的效力,而不能单纯受《合同法》调整。人身关系没有解决,财产关系就无法解决(《物权法》亦规定,夫妻双方财产应为共同共有财产,在身份关系未解除情况下,共同财产分割不具有分割条件)。离婚必须具备法定要件,即双方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由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协议并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在不具备上述要件时,解除身份关系并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依附于其的财产关系自然也不产生法律效力。 同时,离婚协议还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起到证据作用。其在双方诉讼离婚过程中,可以辅助证明:夫妻财产的多少和状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态度等等。人民在审理案件时,可以参考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仅仅是参考,将离婚协议作为一般的证据使用,但不会偏离法律直接按照离婚协议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