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所做的鉴定,必须按照1月1日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继续鉴定。如果是再次重新鉴定,而
第一次鉴定是依据老规定所做的鉴定,就必须依照老规定而不是新规定进行鉴定了。
第
二,关于鉴定费的负担问题,一问保险法有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鉴定费,所以,不会让保险公司赔付的,一般情况下是判决由车主或者驾驶员承担鉴定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五章
第十条规定: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