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
忠诚协议的生效时间并不像普通协议一样始于协议签订之时。虽然,协议一般是在婚前签订的,但协议的生效却是以婚姻关系的建立为前提。也就是说,只有在结婚后,这份协议的才开始生效。因此,它所约束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不是其他关系的主体。从协议约定的内容来看,协议中被要求的对象是在婚姻期间有过错的一方。也就是说,赔偿的请求只能向过错方提出,而不能涉及的其他关系人。除此之外,要怎么签订忠诚协议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它的效力呢?
1、“忠诚协议”不可过分加重对方责任,否则可能导致无效。
按照您的说法,你们的协议中约定,如果一方出轨,则另一方要失去自己的全部财产。这样的约定过分加重了出轨一方的责任,属于显失公平的协议,因此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出轨”的定义应当尽量明确。
“出轨”的定义需要尽可能详细约定,例如您在提问中描述的“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就是详细的约定。但是对于将“亲吻”作为出轨的判断依据之
一,有违常人的一般认知规律,不宜将“亲吻”就作为“出轨”的认定标准。
3、关于财产的问题。
一般来说,在“忠诚协议”中最好约定实际的赔偿金额,不宜将实物作为赔偿标的。因为实物可能在你们夫妻日常生活中卖出或者灭失,如若发生这样的情况,则会造成无标的可供执行的局面,导致赔偿无法执行。
4、关于见证和公正。
一般来讲,双方自愿签订协议,视为双方均对协议认可,因此协议就有效。律师见证或公证处公证是起到让协议具有更高的效力作用,并不代表没经过见证或公证的协议就无效。
5、关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