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有义务支付吗?若父母离婚时,只约定了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到义务教育结束,那么当子女上大学时,父母是否可以不再支付子女抚养费?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上有约定时,应该按照约定来。
离婚子女上大学的费用父母应该支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
(一)》的规定,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18周岁。对于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同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还明确指出,孩子超过18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第
一,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第
二,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没有继续履行抚养的义务。
抚养费支付年限
当前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一般做法是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协议。只要双方有协议,认定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协议中对抚养费支付突破了18岁,支付方同意负担子女全部或部分的大学学费,也会予以认可。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在判决抚养费上还是会遵循18周岁的年龄限制。
抚养费如何支付: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支付一方只会同意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很少会愿意一次性给付所有的费用。实际操作中,可以指定某一银行账户为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由支付方按月定时将抚养费汇入该帐户内。该帐户的汇款记录,即可证明其已履行过支付义务。
对于支付方拒绝义务的:如双方是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需先到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以确认离婚协议中抚养费支付条款的效力后,方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双方是直接通过诉讼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中已有抚养费支付的具体条款,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