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个是由地方政策规定的,各地的具体政策不一样,一般来说都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掏钱上户的。
重庆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确哪些配套成本应计入成本,不再另收,哪些由业主承担,由开发商代收。
重庆市物价局对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第十四条规定应由购房者自己交纳的费用。包括:
(一)未计入商品房价格成本的天然气表安装费
(二)未计入商品房价格成本的闭路电视线安装费
(三)住户直接与经营单位结算的水、电一户一表的安装收费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应由购房户交纳的费、税;
(五)应由购房者自己交纳的其他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考:渝价409号调整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