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授权公告文本发明专利的申请到授权的过程中会公开两次,初审合格后(满18个月)会公布一次,授权时会公告一次。公布的时候是公开文本(专利文献代码最后一位是
A),授权公告的时候是授权公告文本(专利文献代码最后一位是
B)。授权公告文本一般可以在各专利检索网站下载。另外专利证书所附的也是授权公告文本。
2、专利证书第二页是授权公告文本的扉页,记载的是该专利的著录项目信息(比如申请日、申请号、文献号、分类号、申请人、发明人、摘要、摘要附图等)
3、关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登记簿是专利授权以后建立的,其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保密专利的解密,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以及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的变更。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专利登记簿副本依据专利登记簿制作。专利权授予公告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应当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有下载),通过邮局挂号信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流程部发文处即可。(从寄出请求书到收到登记簿副本大概要20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