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八十岁老人有没有监护精神病子女的义务问题解答如下,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老人如无监护能力的、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由人民裁决;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四)其他近亲属、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二)父母,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
(三)成年子女,可由其他人监护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对指定不服提讼的:
(一)配偶、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