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指使他人殴打构成轻微伤,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调解过程
轻微伤属于行政案件,对于肇事者可以治安拘留或罚款。
民警对伤害案件一般可以进行调解,并且警察的办案期限是一个月,期间调解以两次为限,不能久调不决。
调解由公安民警主持,你只需要等警察的消息即可。
如果他两次调解都不来,那就意味着调解失败,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对肇事者作出处罚。
如果他知道这些后果,调解肯定不会不来。
这种情况一般通过调解或者诉讼解决。
调解方式
1、如果由公安部门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只要双方均原意调解,警察叫还是受害者叫都行。同时,在双方均自愿调解的前提下,也可以有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对方不愿意来,则可能是存在没有调解的主观愿望。
2、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被害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由当地人民判决或裁定打人者承担致人轻微伤的赔偿责任。
可以自行协商或者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协商或者调解达不成协议,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