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能,经济纠纷不归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建议债权人到人民。
当事人提出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