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医疗保险问题,
一、例如:我2011年7月份的社保费已缴,7月13日已辞工暂停保险,7月14日因病入院(看门诊),可否能够报销医疗费
二、例如:2011年7月4日新进一员工(工作前已为其买好工伤保险),但在7月4日下午工作时,失慎工伤。请问能够工伤报销吗注:地税还没征收社保费,
1、如他的参保日子是:本月。
2、又如他是人员调入,参保日子是:下月。如此2种情况分别有什么影响或分别吗
三、医疗保险持续并足额参保满2个月,从第3个月起可享受医疗花费报销。请问:持续并足额是什么概念
1、如:我6月20日交单到社保局,标明本次参保时间是6月,那么在7月份会扣款6-7月的社保费,这样的话,是不是我8月1日起就能够享用此项待遇
2、如:我6月1日起进公司工作并参保,中间不间断,是不是等到8月1日起就能够享受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