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房产税计税原值有哪些用问题解答如下,
1、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以历史成本为准。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已对地价进行摊销的,在确定房产税计税原值时,已按规定分期摊销价值不得扣减地价。
3、有的省市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是以租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应并入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
4、如果纳税人的房屋既有出租又有自用,应划分出租与自用房屋建筑面积,并根据自用房屋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