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定监护人的追认权的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监护人的追认权的意思:本人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使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成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权利,追认权是形成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对效力特定行为的承认或拒绝均取决于本人的单方意志,无需征得行为人或第三人的同意。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