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房产赠与公证的办理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申请房产赠与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及其复印件;
2、受赠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房产赠与书、房产受赠书或房产赠与合同文本;
4、被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书;
5、赠与房产属共同所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该房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6、赠与房产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7、赠与房产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市局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赠与文件;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