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事诉讼所需文书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所需文书有授权委托书,民事书,民事又书,民事再审申请书民事申诉状参加诉讼的申请书,管辖异议申请书,诉讼管辖协议,诉讼管辖异议书,财产保全担保书,调查证据申请书,先予执行担保书等。
除此之外还有:民事撤诉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不公开审理申请书,公示催告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异议书,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延期审理申请书,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回避申请书,承认外国判决申请书,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申请书,证人语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