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原《刑法修正案(八)》)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但2011年5月1日实施的新《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条款与原《刑法修正案(八)》相比已经有所改变。如音乐人高晓松5月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驾驶越野车与前方3辆车发生事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5月17日下午,高晓松因醉驾被判拘役6个月。本案中,你的行为属于醉酒驾驶,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事后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查处,责任较轻,可能不认为犯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