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于事无补不算,还会给自己惹麻烦。现实中基本上不存在你说的日夜哭求法官的情景,因为法官还要上班要生活;若家属妨碍了公务,干扰正常生活,那是违法的,该法官可以报警抓人。死刑判决不是法官一个人说了算,且需要送到最高法去复核。所以如果要求情,那家属要找的就不止一个人而是找一堆人(不仅是法官还有检察官等)求情,求情的想法很不现实。可能有用的,就是家属跟犯人及其辩护律师共商还有什么能够减轻罪行的证据可补充提交,有什么戴罪立功、宽大处理的新表现;是否做了什么补偿从而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属出具的谅解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