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讼。
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提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