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在民事案件中,司法鉴定机构是否需要办案单位的委托书,这个由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决定。如果该鉴定机构也接受自然人本人的委托,则鉴定可以进行。其鉴定结论具有证据效力。
但是你自行委托进行鉴定或者代理你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鉴定,你的争议对方极有可能对鉴定结论产生异议,从而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是否准许当事人重新鉴定的申请,首先要看该鉴定是委托或当事人自行委托。由于当事人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意见相对于委托所作的鉴定意见,可靠性差,所以法律放宽了另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