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夫妻一方是植物人,离婚时财产怎么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五,归结起来都是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认定离婚的依据。而一方负伤或者有重大疾病,本就是夫妻双方的另一方要履行扶助义务的时候,这也是夫妻这种情感结合的社会意义之所在。这个时候申请离婚,于法于情,恐怕都乏缉催垦诎旧挫驯旦沫不会获得支持,遑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了。一方成为植物人,法官无从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将无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也并不统一,多数的处理方式是,如果丈夫变成刚变成植物人不久,妻子即提出离婚,未免过于凉薄,多数不允。但如果一方被诊断为永久植物人或妻子已经尽心照顾多年(杨立新教授的意见是在两年以上),那么此时妻子提出离婚,出于对妻子基本人权的考虑,一般会准予离婚。综上是本律师介绍的实务和学理上的两种观点,仅供参考。一方可以离婚,端看法官持尊重妻子的再婚和获得婚姻所能给予的基本权利,还是持坚持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助义务的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