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申请享受
解析: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就是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具体参看下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其中包括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 ,但必须是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