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负担不起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双方离婚后女方选择“净身出户”是其对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选择方式。但是不能作为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的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双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