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听信不懂的人的回答,
首先你和你爱人结婚是在动迁前还是动迁后,如果是动迁以前那么您完全可以凭结婚证的办理时间为凭据要求拆迁办给你们考虑。但是如果说已经签约了再结婚那么哪个拆迁办也不会考虑你的要求的,
首先拆迁办是按照当时入户登记时的实际人口给予安置补偿的当时您没有在册现在去找人家已经补偿完了你想让他们再次追加补偿你如果是领导你会批准吗
其次您爱人家已经签订了协议了还拿了两年的过渡费也就是说当时拆迁办给你开出的条件你爱人家是认可的否则怎么能跟他们签约。但是您此时单方面提出要追加条款您可以去看看合同法这样可以吗第三征收协议或拆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征收方有加盖公章而被征收方要签字和按手印这就说明这份协议是在双方认可和自愿的条件下签订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正规合同,拆迁办已经按照合同的要求给予的补偿和安置,他们已经履行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