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伤害且致残应该是什么罪行大约怎么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烫伤、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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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人丧失听觉。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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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电击损伤、物理、胸部损伤、腹部损伤、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颈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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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骨盆部损伤、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