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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销售违法吗

3.4w浏览 匿名 2020-09-27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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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销售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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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如何引入新股东?
新三板想要引入新股东必须要做股东会决议,要求所有股东在上面签字确认,这样才能更好的引入新股东,新股东在引入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并且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得到公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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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质押流程
首先我们应该要了解一下出资人他的个人情况以及资产情况。我们下来看一下出资人,他的公司是否禁止新三板股权出资。出资人是否有会计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是否有出资证明书等等。出资人的股权质押书必须要有他所在公司超过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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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预售购房合同模板的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买卖合同形式,它所涉及的是商品房预售方以及预购方双方就预售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同时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在对该类合同进行效力认定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即参与合同缔结的各方当事人均需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缔约资格;
其次,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预售方通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且多以法人等为主体,因此,并非所有人均有资格成为预售方并与他人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此外,预售方还须是经过合法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商品房预售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只有预售方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并具备相应的预售许可资格,其与预购方之间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如果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份预售合同应当被视为无效,但若在诉讼提起之前,出卖人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份预售合同可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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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新三板股票行情?
新三板作为我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很少为外人所知。行情软件上面,板块类有股转系统一列,里面就是新三板企业了,或者直接输入你想要看的企业名称首字母或者该企业挂牌代码也都是可以看得,跟看正常股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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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新三板是什么意思?
股市新三板就是非上市公司报价转让的股票,具体情况下是属于有关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对股份进行转让而产生的,也是属于在股票系统中可以进行交易和购买的股票,具体情况可以咨询证券公司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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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2n赔偿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当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而非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时,则必须给付劳动者相应的赔偿金,具体金额为[本文中英文两处均为"2N"]。
然而,当涉及到裁员事件时,所主张的是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出,其数额为[本文中英文两处均为"N"]。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基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就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因此,如果在裁员过程中提出要求支付2N的补偿,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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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怎么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范,若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根据特定情况申请退股。
其主要操作路径如下所述:
其一,可选择将自身持有的股权转让予同一公司的其他股东,然而此举仍需考虑能否就转让价格达成共识,达成后须签署正式协议并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可谓简便易行。
然而,实际操作中往往因转让价格问题难以达成一致,从而导致退股计划受阻。
其二,若欲将股权转让予本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通常情况下,作为外部投资者,他们会先评估该公司的发展前景,对于濒临破产的企业,鲜少有人愿意接手。
此外,对外转让股权需遵循法定程序,且其他股东亦享有优先购买权。
其三,公司亦可自行回购股权,但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且在此期间公司持续盈利,同时符合相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
2.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重大资产转让等事项;
3.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已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经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以维持公司存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了公司5000主动承认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公司、企业或其他具有相应资格的组织机构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倘若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职务之便,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务资源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标准(例如:
数额较大),那么,他们将会面临长达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严厉惩罚;
相反地,如果涉案金额高达重大标准(例如:
数额巨大),那么这些人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除了承担刑罚之外,还需要同时没收其非法所得的全部或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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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票行情怎么看?
想要查询新三板的股票行情的话,可以在我国的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的官网里面查看,另外现在的股票软件系统转移行情栏里面也可以查询得到新三板的股票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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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离职后入职新公司社保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员工在离职之后成功地找到了新的就业岗位时,他们的社会保险可以从原来的雇主那里顺利地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然后由这个新的用人机构负责妥善处理其社会保险的衔接事宜。
在此之后,正式开始由新的用人机构按照固定周期来为这位员工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
另一方面,对于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那一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则会由新的用人机构依照法律规定,从该员工的薪资收入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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