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四荒地”是农村较丰富的土地资源,包括依法归我国农民集体使用的“四荒地”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荒地”,具体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属于现行经济环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但它们属于宝贵资源的一种“四荒地”既可以采取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既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目前国家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中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另外,还将加快制定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在遇到开荒地纠纷就要及时通过法律维权,如果你需要找律师帮助你,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