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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解释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有哪些种类,分几种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0-09-27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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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有哪些种类,分几种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
    所谓共同犯罪,不是说某几个人共同犯了某一罪或数罪,而是指相对于单独犯罪的人来说,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共同犯罪故意而实施的行为。
    从以上这个定义,其实我们就可以知道,共同犯罪并非简单的一起犯罪,而是需要有犯罪故意,而且也有人数上的限制。在我国法理上,我们将共同犯罪划分为广义的共同犯罪和狭义的共同犯罪。广义的共同犯罪包括正犯和共犯,这是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而划分的,正犯即是实行犯罪的人,共犯则是参与了共同犯罪,但是没有实行犯罪行为的人,比如那些出点子的、谋划的犯罪人。狭义的共犯指的是教唆犯和帮助犯,即是教唆他人犯罪和帮助他人犯罪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曾经出现过很多两人合谋共同盗窃的行为,这些人就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有哪些种类,分几种
    1、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而对共同犯罪形式所作出的划分。
    任意共同犯罪,简称任意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刑法对犯罪主体的人数没有限制。如果二人共同实施,则成立共同犯罪。
    必要共同犯罪,简称必要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其特点是: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而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一个人不可能单独构成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必要共同犯罪有两种形式;一是聚合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二是集团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等。
    2、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而对共同犯罪形式作出的划分。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简称事前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甚为常见。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些犯罪,便以事前是否具有通谋作为该罪的共同犯罪与他罪的单独犯罪的区分标准,比如,依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事前有通谋的,构成共同犯罪,否则构成窝藏、包庇罪。
    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称事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之时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如甲对乙实施抢劫,已奋起抗争,恰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时,共同抢得乙身上钱物若干。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即为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3、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这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所划分的共同犯罪形式。
    简单共同犯罪,简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也即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只有实行犯,而没有教唆犯、组织犯和帮助犯。例如:甲、乙各向丙刺一刀将丙杀死。
    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这种分工具体表现为:组织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领导;教唆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帮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4、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这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对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的划分。
    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共同犯罪人为实施某种犯罪则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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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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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人有哪些种类
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2.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的,对没有特定身份者不适用有特定身份者的从重处罚情节。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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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如何处置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盗窃犯罪行为,应依据不同年龄阶段予以区分和惩罚措施。
首先,若涉及到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涉案盗窃,司法机关将不予作出刑事判决,但是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进行严格监管及管束,实际情况需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专门的矫治教育措施。
其次,当涉及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犯罪时,将按照以下量刑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盗窃金额达到较大程度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2)若盗窃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3)若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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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多久能申请假释
[律师回复] 解析:
假释之执行需遵循特定之条件限制:
首先,假释之适用对象具有严格的法定限制,并非所有罪犯皆可适用。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均不得予以假释。
假释制度旨在为犯罪分子提供有条件的提前释放机会,
然而,国家并未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剩余刑罚的可能性。
鉴于此特性,假释制度并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其次,假释之实施还需要满足法定的实质条件。
具体而言,犯罪分子应认真遵守监管措施,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正的悔过表现,并且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此乃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核心要素。
若犯罪分子能够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则应当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即真诚认罪服法;
严格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及监狱纪律;
积极参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学习活动;
以及积极投入劳动生产,爱护公共财物,圆满完成劳动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犯有抢劫罪且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或者经减刑后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原判刑罚执行至一半之后,有权提出假释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
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认罪伏法;
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根据法律规定,犯抢劫罪被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或者减刑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原判刑罚执行一半以后,可以申请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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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有哪些
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2.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的,对没有特定身份者不适用有特定身份者的从重处罚情节。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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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借婚姻索取财物犯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利用婚姻关系获取财务利益之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所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
(1)如果涉案金额达到特定规模,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以及相应的罚金;
(2)若涉案金额规模较大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将面临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处罚;
(3)而在极端情况下,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时,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关于“买卖婚姻”与“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两种行为之间的主要区别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在买卖婚姻中,男女双方对于缔结婚姻的意愿并不真实;
其次,买卖婚姻的实际操作者往往并非男女双方本人,而是由他们之外的第三方进行操控;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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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有什么
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2.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的,对没有特定身份者不适用有特定身份者的从重处罚情节。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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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土地征收与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为了满足军事和外交活动需求而必须占用的土地;
其次,为政府组织开展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所必需;
另外,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所需占用的土地亦在此列;
同时,为实现扶贫搬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的体现;
此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同样属于公共利益范畴;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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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共同犯罪会加重量刑吗,共同犯罪种类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成立共同犯罪会加重量刑吗,共同犯罪种类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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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属于犯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虽然刑事拘留意味着涉嫌犯罪,然而并不意味着其必然构成刑事犯罪,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违法行为。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每个公民在未经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判决之前,都不能被认定为有罪之人。
因此,即使遭遇了刑事拘留,人们也无法得知是否会面临被判刑的命运。
实际上,刑事拘留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是否涉及到触犯刑法的问题,首先应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
若经他们判断,该事件并未达到犯罪程度,便可撤销案件;
反之,若认为构成犯罪,则需将相关材料移交给对应的检察院。
在此基础上,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提出公诉,然后再由他们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若判定不构成犯罪,则退回侦查机关,同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若认为构成犯罪,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裁决是否构成犯罪。
通常情况下,侦查期限为两个月。
其次,如果在遭受刑事拘留后,由于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最终被免予起诉,那么当事人将会留下犯罪记录。
然而,如果在刑事拘留后被宣布无罪释放,这并不代表当事人曾经犯罪,因此不应存在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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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规定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规定是任意的必要的共同犯罪。或者是从时间方面来进行分类,包括由事先事中的共同犯罪。从情况的复杂程度来说的话,包括有简单复杂共同犯罪。这时候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共同犯罪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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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绑架罪主犯怎么判定罪名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绑架罪的定罪标准方面,法律明确规定,若行为人触犯该罪名,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对于情节相对轻微者,其量刑范围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同样也须接受罚金的惩处。
然而,如罪犯行为导致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则依法应判处死刑,并同时没收其所有财产。
另外,以勒索财物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盗窃婴幼儿行为,也将参照上述前两类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在对绑架罪进行认定时,
首先应当明确定义行为人是否具备勒索财物的主观意图,之后再进一步观察其是否已经实施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犯罪行动,并且是否向与人质存在关联的人员索取财物。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指的勒索财物仅限于向与被绑架人具有特定关系的人员进行索取,如果直接向被绑架人本人索取财物,那么便不再属于绑架罪的范畴,因为缺少了向他人索取财物这一关键步骤,并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如何选择
[律师回复] 解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定合同截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可签订这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代表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确定并未明确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
同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签署这种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提出或同意续签、制订新的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请求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当用人单位首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重组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差十年;
(3)若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形,那么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被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
单项劳动合同则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定以某一具体工作的完成作为合同截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也可以签订这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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