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由此可见,房屋赠与行为并不是在当事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时就生效的,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成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此为时间点才算赠与合同生效完成。为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免除后顾之忧,当事双方应尽快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