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该如何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怎么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呢?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
(六)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商家未尽告知义务的举证责任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只要证明,没有告知即可。
2、商家告知义务并非仅仅是口头。在现代商品社会,商品日益复杂,口头说明已经无法满足使用的需要。因此,商家告知义务的履行更多的是依靠产品附随的说明书和使用事项。因此,在说明书中表明的事项,视为商家已经履行告知义务。
3、此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如果你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