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民政部门一般管不着孩子抚养变更的问题,民政部门管理的都是那些孤儿和行使社会抚养权的儿童,并不包括父母都在的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通常都是现行的两种方式如下: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