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中,诉讼状可以由本人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建议委托律师写状。
如果自己书写的情况下,民事状的内容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列明的内容:
首先状要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的,还要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其次还要列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也需要列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第三部分就要写清楚您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第四,如果有证据的话还要写清楚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地。
《民法总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