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
第二十九条上级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可代表本级检察院向下级检察院交办重要的控告、申诉案件。上级检察院交办的案件,下级检察院按内部分工或经检察长批示,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或其他检察业务部门查办,承办单位应认真负责办理,并将查处结果主送上级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上级交办的案件,一般应在九十天内办结,逾期未能结案的,要上报办理情况并说明原因。
第三十条下级检察院上报的交办案件结案报告,上级检察院要认真审查。如发现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的,应提出意见,交下级检察院重新调查和复议,必要时可调卷审查、调人汇报或直接派人督促检查,协助办理。对确有错误而又坚持不改的,上级检察院可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原处理决定,并作出新的决定。
该细则对于个人网上申诉须多少天立案或回应没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