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的人事档案直接寄回生源地的人事局,人事局不会接纳。档案存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存放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属下的人才服务中心,一种是存放于有存放档案资格的单位。根据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的限定: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公司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公司且公司的党组织是党委级的方可接收及保管人事档案,其它的诸如合资、外商独资私营公司均无人事档案管理权和接收权。凡不具有档案接收权的公司,通常做法是:一是与当地的人社局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由人社局托管本公司的人事档案,并按每份档案10~20元月不等的准则,向人社局交纳托管费。这是较好的公司这样做。二是根本就不要档案,由员工自行到人社局解决托管档案,由员工自己负担档案托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