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办理涉外婚姻的公证和认证问题解答如下, 涉外婚姻结婚公证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过程,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然后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机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开具证明,涉外结婚公证使用者领取和使用该公证证明。
当事人要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②结婚证原件。
注:婚姻法颁布以前结婚,没有结婚证的提交单位或知情人(两名)出具的结婚证明,内容为×××与×××于××××年××月××日在××市(县)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结婚。
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